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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简介

2019年07月02日 21:02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介绍

 

一、竞赛信息

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由教育部制药工程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主办,主要面向制药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并欢迎机械、土木建筑、资源环境、经济管理、自动化控制等专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参加比赛。

 

二、参赛对象和要求

1.参赛者主要为全日制在校本科生和研究生,以团队形式参赛,每队人数不超过6人,设队长1人。每个参赛队研究生队员占比不超过二分之一,鼓励学生校内多学科组队参赛。

2.各校参赛队伍数量不限,每位学生只允许参加1个参赛队,参赛团队报名后有队员因故退出时,最多允许替换或缺席1名队员参赛,否则作弃权处理。

3.所有设计工作必须由参赛队员亲自完成,每个参赛队只能提交1份竞赛设计交付物。

各校报名参赛队伍不限,在作品提交环节,每个学校经择优筛选后,推选不超过2支队伍提交竞赛设计交付物。

4.每个参赛队指导教师不得超过2人,且要求至少有1人为本校专任教师。提交作品时,每位指导老师只允许指导一只参赛队。

5.各参赛队紧密围绕全国大学生制药工程设计竞赛题目开展设计。《设计任务书》将在第二轮通知中下达。

6.各参赛队必须按时提交竞赛设计交付物,并在指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报告会,缺席者作自动放弃处理。

 

三、赛制安排

报名时间:约为每年5~7月

提交竞赛设计交付物:详情见通知

现场决赛时间:详情见通知

 

四、评审方式

1.竞赛分为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在初赛基础上遴选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总决赛。

2.初赛阶段,参赛队伍根据竞赛命题和任务要求,完成方案设计,在规定时间提交竞赛的设计交付物的电子文档和有关书面材料各1份。电子文档(压缩并以“学校-队名”命名)发至竞赛专用邮箱,同时将书面材料邮寄到给定地址。

初赛评审委员会由本届专家委员会委员组成,对所有提交的初赛作品进行评分,甄选优秀作品进入全国总决赛。

3.初赛成绩将作为决赛总评成绩的组成部分。

4.决赛阶段,各参赛队要提交电子文档1份,发至竞赛专用邮箱(地址同上);同时,提交书面材料若干份(根据评审4专家人数确定),现场报到时交至会务组。现场决赛评审委员会由本届竞赛专家委员会委员和聘请的行业专家组成,通过现场答辩,评选获奖队伍。

 

四、参赛费用

1.本次竞赛不收任何报名费。

2.进入决赛的队伍,竞赛组委会将酌情承担每队部分同学与指导教师在决赛期间的会务费及食宿费用。

3.其他各项参赛费用由各参赛队自理。

 

五、大赛相关知识产权法律问题

1.参赛作品不得违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社会道德规范。

2.参赛者对自己的参赛作品负责。参赛作品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法》,不得剽窃、抄袭他人作品,使用他人资料时应注明出处。一经发现参赛队有违反知识产权的行为,立即取消其参赛与获奖资格,由此发生的法律纠纷由提交作品的参赛队指导教师与学生承担并负全责。

3.主办单位可以任何形式将所有参赛作品进行展示和传播,不另付酬。

4.参赛作品的著作权归该参赛队所有,参赛学校拥有在学校教学中无偿使用的权利。

5.如参赛作品的设计内容申请专利,则专利申请人为参赛队所属学校,发明人可为相关参赛队成员及指导教师。

6.竞赛委员会有权利制作本届竞赛获奖作品的传播介质(如光盘,u盘),并提供给国内高校作为教学参考资料。竞赛委员会拥有获奖作品的出版权。

7.竞赛尊重作者的知识产权,复赛作品和获奖作品知识产权归原作者所有,在技术转让过程中赞助单位具有优先权。

 

六、其它

1.参赛者一经提交作品参赛即代表完全接受竞赛活动所有条款。

2.未尽事宜由竞赛委员会补充通知,各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属于竞赛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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